新华时报消息: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品种和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农业的基础在于种植业,而种子是种植业的芯片,也是粮食生产的源头。粮食安全是任何一个国家、在任何时期都不容忽视的问题。袁隆平院士曾说过:“关键时刻,一粒小小的种子能够绊倒一个强大的国家”。
对农民来说,种好庄稼的前提是买到好种子。但现在市面上假冒伪劣的种子太多,农民们往往会运气不好买到假种子,最后导致家里好几亩地没收成。今年抖音、火上上经常出现秋季玉米不结棒或者玉米棒很小的视频,假种子让辛苦劳作的农民损失惨重。假劣种子严重危害国家粮食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
假种子是指种子经营者在提供种子的过程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种子使用者,向种子使用者销售不具备真实性的种子。生产销售假、劣种子是危害农业生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2020年9月底,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其在太康县清集乡三分场种子销售超市购买的种子存在问题。接到群众举报后,我们立即组织人员以购买种子的身份进入该销售基地展开暗访调查。该种子销售基地位于一农场家属区内,非常隐蔽的一个地方,如果不是凭借路标和导航,根本就无法找到这个地方。走进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占地近二十亩的大院,周围建有大型仓库,院子里挂满有关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的各类广告牌,此时虽然已近中午十二点左右,但是购买种子的群众依然有很多,好多汽车、农用车、两轮、三轮电车在院子里无序的停放。进入一个近1500平米的种子展厅,里面更是繁忙一片,十多位销售人员不停地讲解声,大厅里大屏幕传出来的广告声,购买种子群众的的问讯声等交织在一起,好一派生意兴隆的景象。随后我们以购买小麦种子为名展开问询,经销售人员讲解我们得知,该种子销售基地大部分所售种子和外包装袋标注的种子品牌不相符,就是在“挂羊头卖狗肉、张冠李戴、假冒品牌”。用销售人员的话说,袋子里实际装的麦种不能用该品种的包装袋,用别的包装袋等于侵权,厂家会打假,执法部门会查处。我们问销售人员,去年你们卖的那种白袋麦种今年咋没了?他们说:“去年那个白袋子没有了,有人告了,所以今年换包装了,白袋子装的就是周麦,这个新包装西农519装的就是周麦36”,金麦八号装的是周卖28。随后我们来到开票窗口付钱,开票处收费人员给我们简单开了几张票据,上面既没有注明销售地点,也没有开票人签字,更没有加盖此销售公司的公章。我们问开票人员在票据上为什么不写明这些,开票人员说:“这是老板安排,我们卖种子好多年了,我们开的票我们认识,只要有事可以来找我们,我们承认就行,你如果非要怎么着,给你说明你就是不买,也不会给你签字盖章,不盖章是因为维权”。
在该基地种子仓库,我们还发现一个品种百农201的包装袋上,在检测日期和检疫证明编号处是一个重新贴上去的日期和编号(2020年07月,4107262019001063),揭开纸质贴纸,包装袋上出现了另外一个日期和检验编号(2018年08月,41072600170010),种子包装袋上的检测日期是质量检测的日期,包装袋上显示的是2018年08月,而现在重新贴上的检测日期是2020年07月,时间相隔两年多。种子都有休眠期,超过休眠期种子就很难再发芽或者发芽率极低。包装袋上的检测日期,用来证明该批种子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的有效证明序号。种子植物检疫证明编号标注在种子标签上,固定在 种子包装内、外。检验检疫证明编号作为种子质量信息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种子经过检疫的标识,是合格种子的一项基本条件,此编号不得更改,涂抹、伪造。
我们在该基地另一仓库还发现没有卖完的散装种子,以及他们自称自己繁育的所谓的麦种。
种子在培育过程中,只有正规企业通过科学操作和规范的程序才能保证种子的纯度。这些私自从外地或自己繁育的涉案种子,即便品种为真也不能保证产量,基因上的任何细微差异都可能造成农民规模种植后大减产的后果。现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批种子均为仿冒他人公司外包装产品。包装袋上印制的金麦八号、西农519、中原六号等实际罐装的全是周麦36及其他不合格的假种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销售的种子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附有标签和使用说明。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种子生产经营者对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和种子质量负责。
第四十九条: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下列种子为假种子:
(一)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其他品种种子的;
(二)种子种类、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或者没有标签的
第五十条 经营农作物种子实行《种子经营许可证》制度。
凡从事农作物种子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种子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凭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按照指定的作物种类和地点经营。我们在三分场种子销售处,没有看到相关证件。
农作物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是现代农业科技的主要载体。农作物种子本身的优劣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家庭收入甚至农村的稳定,为此国家先后颁布实施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农作物经营及其使用予以法律上的规范。现在市场上种子经营主体比较混乱,有的经销商超出自己的经营范围,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违法生产加工种子,伪造包装进行混装,购买包装袋以此种子冒充他种子非法灌装,以假乱真,大肆对外销售,为种粮群众埋下减产的隐患。
经我们在太康县其他乡镇调查落实,该三分场种子超市面向太康县乃至周边县市大量批发各种种子、农药、化肥,涉及面积之大、量之多。至于其批发销售出去的农资产品有多少是属于坑农害农、假冒为劣的?有多少农民受到伤害?国家受到多大损失?该农资批发销售处为什么能明目张胆的经营多年?当地执法部门监管何在?在监管不力的背后是否存在猫腻?我们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