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报消息 2020年3月12日,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依法对深圳市滨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滨海基金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立案侦查。
目前,已对滨海基金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某等45名犯罪嫌疑人执行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通告全文
为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打击犯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正在继续核查滨海基金公司及其涉案相关高管、业务员提成情况,并将加大力度对涉案高管及业务人员的非法所得进行追缴。警方敦促本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高管、业务员)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限于2020年8月30日前将在滨海基金公司任职期间收取的佣金、提成费等非法所得依法退缴(联系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经侦大队范警官,电话:202-87502752、02083115267,声明咨询退缴账户),对逾期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滨海基金公司在上海、西安等十余市均有设立分公司募集投资人投资款,请各地受害人到属地公安机关了解报案所需材料并在属地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将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三统两分”原则对涉案资金、股权等财产做统一处置。
三、公安机关正在深入调查取证,并全力追缴涉案资产,以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请各投资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渠道表达个人诉求,不参与非法维权集会串联,并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积极收集提供合同、缴款凭证等证据。对故意造谣传谣、聚集闹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